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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2020-10-10 20:02

天津市近日出台《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加以规范。办法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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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天津,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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