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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参与房地产开发

中国房地产网

2022-01-11 14:18

1月10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管理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确定一家代表政府集中持有本区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的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代持机构”),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单独核算管理,该企业未经批准不得参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市级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通知指出,代持机构在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约定负责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共有份额比例、回购房屋价格及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价格;参与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全装修方案评审、预验房等环节,对房屋使用功能、品质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等管理服务工作。市级代持机构除履行以上规定职责外,还应当建立共有产权住房网络服务平台系统,并依规提供共有产权住房出租、产权份额转让等管理服务。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5日起实施。本通知实施前已销售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代持机构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补领授权委托书。代持机构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变更代持机构,移交已签订购房合同、政府产权份额管理台账、相关业务档案、文件。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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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北京,共有产权房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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