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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试点“房屋建筑缺陷险” 业主提出索赔后最快半个月获赔

2019-07-15 19:12

海南试点“房屋建筑缺陷险”业主提出索赔后最快半个月获赔

中房报记者 陈标志 海南报道


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空鼓、开裂、脱落,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质量缺陷,甚至房屋整体或局部倒塌……这些让业主及住户“大伤脑筋”的事儿,以后不再与开发商交锋维权,而是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业主提出索赔申请后,最快在半个月内就能获得赔偿。


7月11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在海口、儋州两市率先推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


这一政策将在一定层面保证业主权益,提高建筑质量。


海南试点“房屋建筑缺陷险”

海南试点“房屋建筑缺陷险”业主提出索赔后最快半个月获赔

近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海南省制定出台了《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包括四个部分共二十三条内容,涉及试点保险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


方案称,将海口、儋州两市作为海南推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主要试点地区,鼓励其他市县开展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


试点对象为新建住宅工程项目,鼓励其他条件成熟的新建公共建筑开展上述保险试点。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基本承保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整体或局部倒塌,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阳台、雨蓬、挑檐、飘窗等悬挑构件和外墙面坍塌或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破损、断裂。


防水工程:地下防水渗漏,屋面防水渗漏,外墙(含外窗)渗漏,厕浴间防水渗漏。


装饰装修工程:墙面外观质量缺陷,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空鼓、开裂、脱落,全装修的质量缺陷。


机电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质量缺陷,供冷与供热系统工程的质量缺陷。


方案中称,因使用不当或第三方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方案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业主最快半个月内便可获赔

海南试点“房屋建筑缺陷险”业主提出索赔后最快半个月获赔

那么,上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赔偿责任期限是多久呢?方案中明确规定,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赔偿责任期限不少于15年,防水工程不少于10年,装饰装修工程不少于5年,机电工程不少于5年。


不过,该方案还表明,鼓励保险机构与建设单位双方协商延长保险赔偿责任期限,到期后鼓励续保。保险赔偿责任期限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


保险费计算基数为建设工程的建筑安装总造价,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概预算组成中,列明该保险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保后,可取消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那么,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如何提出索赔申请呢?


方案称,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交付时,向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即“被保险人”)提供由保险公司编制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告知书》,告知书中应列明保险责任、范围、期限及理赔申请流程。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认为房屋建筑存在质量缺陷,可按告知书所述流程向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出索赔申请。


方案要求,保险公司等接到索赔申请后,应当在2日内派员现场勘查,7日内做出核定。如果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7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也就是说,从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后,最快在半个月内得到保险赔偿。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到,海南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先行先试、逐步推广为原则,逐步建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据悉,从今年9月开始,至2021年6月为试点阶段。


海南天气特殊,房屋“裂漏渗”成痛点


据海南省住建厅方面介绍,海南省强台风、多降雨,房屋易出现“裂漏渗”等质量通病。当出现质量问题时,修复难、赔偿难、追责难,广大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用户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工程质量涉及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质量管理,多次提到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为解决这一民生难题,海南省住建厅于2018年11月开始着手研究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着力于对传统监管模式进行改革,制定出一套新的建设工程监管制度,既要能加强建设过程质量管理,又能在建筑使用阶段出现质量问题时修复及时,让业主和住户的维权途径简单。


问答


将保险公司与房屋最终用户利益捆绑在一起


中国房地产报:如何改变广大业主的维权弱势地位?


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通过建立房屋建筑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使得保险公司与房屋最终用户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让代表最终用户权益的主体(保险公司)介入建设全过程,将解决现行制度下最终用户无法到场的痛点,改变最终用户对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过程缺乏监督权与话语权的现状。


当质量事故发生时,通过建设方购买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为出现事故时快速处理提供充足的财政保证,能做到先修复、先赔偿、后代位追责,消除了因责任主体消失或难以履职而导致的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解决用户后顾之忧,凸显经济效用与社会效用。


中国房地产报:如何强化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和承保保险机构的履职责任?


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通过强化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信用管理,加快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合同信息平台。该信息平台接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由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对参建单位和承保机构的责任问题进行惩处,并向社会公开。


另外,发挥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工程保险的具体承保费率,可与建设工程风险程度和参建主体资质、诚信情况、风险管理要求等挂钩。


术语解释: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工程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责任期限和保险范围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修复赔偿义务的保险。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是指因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并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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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海南 “房屋建筑缺陷险” 业主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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