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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苑服务:4.02亿元存款未经同意被用于控股股东融资抵押

中国房地产网

2022-11-16 08:05

11月15日,鑫苑服务(01895.HK)发布公告称,公司按照财务控制程序进行年末资产审查及制订预算程序的过程中,发现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鑫苑科技”,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若干存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约4.02亿元的定期存款已质押给郑州银行及华夏银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一家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品。

鑫苑服务称,公司及董事会极度重视该事项,并已采取紧急措施索取有关抵押事项的更多资料。抵押事项在现任董事会任何成员或公司高级管理层不知情及未经同意下进行。公司及董事会正进一步评估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包括如何减低任何不利影响),并在公司法律顾问的帮助下,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以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告内容,抵押分为四笔。就存放于郑州银行的定期存款而言,2022年7月8日以定期存款余额7317万元进行抵押,借款人为郑州犟牛贸易有限公司,贷款到期日为2023年1月8日。2022年8月24日的抵押协议是以6188万元的存款进行抵押,借款人为鑫苑地产控股的子公司郑州豫晟园林设计有限公司,贷款到期日为2023年2月24日。最后一笔的抵押协议签订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以定期存款余额1.72亿元进行抵押,借款人为郑州犟牛贸易有限公司,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11月17日。

对于存放在华夏银行的定期存款而言,2021年11月24日签订了一份抵押协议,借款人为济源市森瑞实业有限公司,抵押定期存款金额约为9453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11月23日。


编辑:张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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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鑫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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