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深度
A+
谁窃取了600万资金?一个海南开发商的“债务”疑云

2019-11-12 20:51

海南一开发商自曝“不识字被诈骗600万”警方:立案侦查并已呈捕

毛政商厦


|中房报记者 向南 海南报道


一开始是一起民事诉讼官司,没想到,官司打着打着牵出了一桩刑事案件。


9年前,福建商人郭先生在海南中部一市县开发房地产项目,由于资金不足,便与他人合作开发,在合作开发项目中,郭先生却卷入到了一场长达数年的债务纠纷官司。


在打官司过程中,开发商郭先生委托的律师在证据收集及调查过程中发现,合作方向郭先生主张的2030万元债权中有一笔600万元“债务”疑云重重。顺着民事官司中意外获得的线索,郭先生拽出了一个隐藏很深的离奇银行转账,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我大字不识几个,除了在合同上签自己的名字,其他的都不认识,以至于他人在债权债务上动了手脚,自己全然不知。”郭先生称。


当地警方对郭先生的报案高度重视,目前已立案侦查,并提起检察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短缺找人合作开发

海南一开发商自曝“不识字被诈骗600万”警方:立案侦查并已呈捕

毛政商厦共有两栋住宅楼及临街商铺,目前仍处于未售状态。


“我一直认为他们是在帮我,后来在打官司时,我的律师调查取证发现,公司一笔600万元的债务是有人动了手脚。”最近,福建商人郭先生告诉中国房地产报(微信ID:china-crb)记者,发现该情况后,他遂向当地警方报了案。


今年45岁的郭先生来自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1997年到海南三亚开了一家摩托车修理行。由于吃苦耐劳,从做小生意起家,生意越做越大。


2004年及2010年,郭先生任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的三亚惠山实业有限公司(目前已吊销,以下简称“惠山公司”),与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新政村委会毛政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及补充合同,约定由毛政经济合作社出地、惠山公司出资,合作开发建设毛政商厦项目。该项目也是郭先生投资开发的第一个房地产项目。


据郭先生报案材料显示,因毛政商厦后续投资开发资金不足,惠山公司便向外部寻求投资建设合作伙伴。2012年6月,同为泉州泉港老乡林某强等人与郭先生协商,并签订了一份《合作建房协议书》。


上述协议书约定,合作投资建房方林某强等出资750万元,可享受该项目整体建筑五分之二建筑面积权益。在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林某强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投入合作资金764.7万元。


但是,在合作投资建房期间,因毛政商厦土地性质为村集体所有而未能办理项目房屋预售证,林某强等人就与郭先生口头协议退出投资,将前期投入的投资额变更约定为双方之间的借款。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林某强借故留下我的身份证。”郭先生在报案书中称。


合作方追要2000万元债权


上述房地产项目虽整体已建成,由于房屋无法销售等多方面原因,惠山公司及郭先生不能及时归还林某强等人债务。


据郭先生介绍,2014年12月,债权人林某强等人到法院起诉惠山公司,要求法院判决郭先生连带偿还借款共计2030万元,同时对惠山公司开发的毛政商厦申请诉讼保全。


2015年1月19日,因另案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郭先生被乐东警方刑事拘留,并羁押当地看守所。见丈夫被羁押看守所,郭先生妻子庄女士情急之下,四处找人帮忙。


据庄女士称,此前,林某强与他们的关系不错,加上老乡关系,她便向林某强寻求帮助。


“林某强让我妻子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说由其安排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我。”郭先生称,在看守所会见的人告诉他,林某强已经在外面疏通关系为其争取从轻处理,“最后,会见我的人拿出一堆材料让我在上面签字,我不认识字,想着对方是在帮我,我就按照他的说法在那些材料上签了字。”


“我就是一个文盲,大字不识几个。”按照郭先生说法,由于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他没上过几天学,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不能正常识字,“生意上的事,都是我妻子在帮忙打理。”


2015年2月2日,郭先生所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经乐东县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不予逮捕。之后,公安机关对郭先生变更为取保候审。


2015年2月6日,债权人林某强等起诉郭先生及惠山公司借款纠纷案件,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先生独自一人参加了当天的庭审。


对于其中一笔600万元的债权,原告林某强解释称,被告郭先生在被羁押看守所期间,其帮毛政商厦项目支付了工人600万元工资等相关款项,所以一并向债务人惠山公司及郭先生主张还款。


“因为我感觉他(林某强)一直在帮我,所以怀着感激和依靠的心理参加庭审。”郭先生称,对于林某强的所有诉讼主张,他予以认可,并完全依照原告方向法庭提交的调解方案调解结案。


“在开庭前,林某强说申请诉讼保全毛政商厦只是走个形式。”2015年2月26日,郭先生拿到了一份生效《民事调解书》。但随着林某强以郭先生和惠山公司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及法院作出拍卖毛政商厦的执行裁定时,郭先生才觉察事情有蹊跷。


据郭先生报案材料称,他意识到被人骗了,便专门委托律师参加随后的关于案外人(郭先生)执行异议的诉讼。据郭先生称,律师在随后的调查取证中,不经意间发现了一条令他难以置信的线索。


开发商报案“被诈骗”,警方立案侦查

海南一开发商自曝“不识字被诈骗600万”警方:立案侦查并已呈捕

警方立案告知书。


“我的律师在调查中发现,2014年9月19日有人以我的名义在银行开了一张卡,这张银行卡转款记录有异常。”郭先生称,想来想去,自己的身份证曾经被林某强拿走了一段时间,时间刚好与上述银行开户时间吻合。


据郭先生报案材料称,2014年9月19日,林某强指使手下林某香持郭先生的身份证,到海口某银行办理了一个活期一本通账户。该账户《申请表》信息显示,除了所开账户预留手机号码外,其他信息都和郭先生本人的信息相吻合。


郭先生还发现,是年9月25日,林某强通过银行转账600万元至上述一本通账户,当天有人持郭先生的身份证将账户的500万元转出至他人的账户;9月27日,卡内余款转账99.95万元至林某香个人账户。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郭先生称,林某强将这笔600万元虚假款项转化成彼此真实借贷关系,已涉嫌诈骗,“事实上,毛政商厦项目工程施工等相关款项并没有支付。”


随后,郭先生向警方送交了一份《刑事报案书》。记者也从有关方面获悉,保亭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目前已对该报案立案侦查。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控制。


11月7日上午,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保亭警方获悉,该起刑事案件前期侦查工作已结束,相关案件已提请当地检察机关批准。


为证实开发商郭先生所说,记者也多次联系当事方林某强,但系统语音提示其手机为关机状态。然后,记者也多次拨打了当事人林某香手机,虽然拨通,但均无人接听。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海南 开发商 债务
0
0
评论(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中国房地产报

房地产行业门户

打开APP
Close moda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