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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46.6亿元挂牌南山后海综合用地 限万亿百强中企竞买

2019-08-15 11:31

8月14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告将挂牌出让南山区后海中心区一宗商业、文体设施、交通设施、绿地与广场和水域用地,起价46.6亿元,将于9月12日公开出让。

上述地块编号为T107-0086号,土地面积91691.1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6311.13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32432.24平方米,建筑面积16.6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40年。

根据出让文件要求,该宗地竞买人主体资格条件较为苛刻。竞买申请人或最终控股母公司为世界500强排行榜中位列前100位的中国企业,且该主体或其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的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

同时,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须有开发建设并已竣工大型综合文体场馆(单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米)及承建大型市政类项目(单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经验。

此外,在宗地项目建设上同样有许多出让条件:

其一,项目建成后,56270平方米文化设施性质为非商品房,450平方米公交场站设施及4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性质为非商品房,宗地内配置的38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上述三者产权均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其二,38336平方米地上商业性质为商品房,限自用,不得转让;30864平方米商业性办公及39600平方米地下商业性质为商品房,可分割销售;33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性质为非商品房,其权属、移交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其三,竞得人须承担登良路下穿工程、海德一道(部分段约100米)的建设,具体方案以政府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其四,宗地内需无偿提供地铁13号线后海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车站设施所需空间,设计方案需与地铁13号线后海站设计方案相互衔接。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凡涉及13号线轨道交通设施所占用的空间,只能作为轨道交通用途使用,产权归轨道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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