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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未进行审查,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2024-05-23 16:41

施工未进行审查,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5月20日, 北京城建北方集团有限公司因施工前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天津市北辰住建委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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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北京城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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