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24-08-27 14:40
近期,信用中国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公告。根据公告披露,河北省邢台万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及虚列费用,少缴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罚款7.67万元。
公告显示,邢台万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20年销售费用明细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中,11月记11号凭证列支宣传费35万元、12月记13号凭证列支付广告费67.2万元,2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挂在应付账款-宣传费中一直未支付,且记账凭证中均无合法有效报销凭证。
2022年销售费用明细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中,8月记005号凭证列支宣传费18.521万元、9月记003号凭证列支费用15万元、12月记004号凭证列支发传单费用4.341万元,3笔费用均采用现金支付,且记账凭证中均无合法有效报销凭证及现金收据。
对于上述两项多列支出、少缴税款的手段,邢台市税务局将之定义为偷税,对其少缴企业所得税的50%进行罚款,共计7.67万元。
新闻推荐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