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财经
A+
浙江金华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

中国房地产网

2024-04-23 14:59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迁移条件的通知》,明确放宽居住落户范围、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试行居住证转户籍以及放宽就业落户条件。


其中包括,本人或配偶在金华市城镇地区有合法产权住宅的,经房屋权利人同意,双方直系亲属均可以在房屋产权地址落户。


在浙江省范围内累计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持有签注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符合现居住登记地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在居住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或申请居住证互通互认、转换办理。积极鼓励各地开展长三角城市群内居住证互通互认,解决人口流动的公共服务转移接续问题。


探索建立居住证与落户有效衔接机制,在金华市区、各县(市)范围内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可以凭签注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共集体户落户,鼓励各地推行居住年限金华市域范围内累计互认。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当主动办理变更登记,登记的居住信息作为确认落户地的依据。


在金华市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公共集体户落户。


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编辑:温红妹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标签:户口
0
0
评论(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中国房地产报

房地产行业门户

打开APP
Close moda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