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财经
A+
海南:严禁将这类房用于经营老年人公寓

中国房地产网

2024-07-03 10:44

7月1日起,由海南省住建厅等7部门共同印发的《海南省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实施,今后海南省企业或个人在同一建筑物内,为老年人提供季节性长期集中居住、餐饮、康养等生活服务,房间数达到5间以上或者房屋居住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房屋,都要纳入管理。


规定全文共20条,明确了涉及季节性老年人公寓安全管理责任、监管职责和管理要求。规定还突出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结合老年人公寓的特点,将存储危险物质物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使用C、D级危房经营以及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10类行为列为禁止性行为。


编辑:温红妹
标签:海南,老年人公寓
0
0
评论(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中国房地产报

房地产行业门户

打开APP
Close moda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