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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次因规划与实际不符被罚,天津市普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吃下334万元罚单

2024-04-15 11:59

4月12日,天津市规自局发布多条处罚信息,被罚单位均指向同一家公司——天津市普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公示信息来看,该公司因多个项目未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就投入使用、项目实际建设与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不一致等被罚160.24万元。

具体来看,该公司建设的大港油田港西新城经济适用房C1地块(奉献北里)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就投入使用,违反了《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5条的规定,被罚10万元。

该公司建设的大港油田港西新城经济适用房D2地块(春阳南里)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就投入使用,违反了《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5条的规定,被罚10万元。

该公司建设的庆祥南里住宅、庆祥南里综合服务楼、庆祥南里土建变电站项目的现状实测报告与批复的总平面图中小区内部路和停车位布置不一致,绿地率不符合规划要求,并且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就投入使用,被罚46.38万元。

该公司建设的大港油田港西新城定单式限价商品房K1(大港油田公司08-45)地块(庆祥北里)项目小区内部路、停车场位置、停车场数量与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不一致,并且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就投入使用,违反了《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5条和第70条的规定,被罚93.8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天津市普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次因此类原因被罚。4月9日,因其建设的大港油田港西新城普通商品房N1地块(庆福北里和庆丰东里)综合服务楼和土建变电站项目缺少地上机动车停车位,增建围墙,与已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一致,并且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就投入使用,累计被罚53.49万元。

2023年8月,天津市普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滨海新区南片区大港油田建设的大港油田港西新城经济适用房项目H2地块(诚信南里),其中12、13、14号楼建设位置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4滨海建证1121号)批复要求,违反《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条,被罚120.87万元。

天眼查显示,天津市普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成员。自2010年~2022年,该公司8次成为被执行人,涉及金额1355.64万元。当前该公司法律风险200余项,司法案件84个,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生命健康权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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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规划,处罚,经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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