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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存在安全隐患,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被罚4.3万元

中国房地产网

2024-04-19 16:29

4月18日,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被天津市住建委罚款4.3万元。

公告显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2标迎宾馆站附属结构C出入口工程,存在施工现场的梯笼仅上部固定,底部未生根,施工人员上下基坑,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 对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4.3万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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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天津”,“地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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