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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崇仁县:拟加大收购商品房去库存力度,稳妥处置闲置存量土地

中国房地产网

2024-10-15 14:00

10月12日,江西崇仁县住房保障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加大收购商品房去库存力度。坚持“以需定购”,用足用好国家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选择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市场化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所收购商品房要适合转作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应符合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崇仁县统购社会房源领导小组关于统购社会房源公告》文件,收购价格以统购实施主体,根据2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正式成本估价报告,报项目服务中心复核后取平均数作为项目成本价,成本价上浮3%作为上限;辖区内机关、医院、国有企业等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开工建设办公用房、干部职工宿舍、周转房、人才房等,确有必要的,经审批后可按规定就近购买库存商品房或写字楼等方式进行筹集。


支持稳妥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对房地产企业有能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存量土地,支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完善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对房地产企业无能力继续开发的闲置存量土地,支持通过二级市场转让给有能力开发的企业,充分发挥二级市场的要素配置效能: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的政策规定,对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目前尚未开工以及已开工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由县人民政府建立处置闲置存量土地项目清单,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备后妥善处置。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通过依法依规收回、收购等方式稳妥处置已出让闲置存量土地。坚持以需定购,按照明确的保障性住房定价机制,以房屋销售价格扣除建安成本及合理利润作为土地价格收购的高限。市场评估价格或企业实际支付的原地价款、利息及经审计确认的直接投入之和低于高限的,从低确定土地收购价格。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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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商品房去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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