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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4-12-25 22:12
买方在支付房款后却遭遇无法过户登记,卖方在卖房后却不能按时拿到足额卖房款……12月24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沙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12月27日起,长沙市将全面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将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测专户,对存量房交易资金的流量流向进行全额全程监测监管,以保证交易资金安全、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一段时期以来,买方在支付房款后却遭遇无法过户登记,卖方在卖房后却不能按时得到卖房款,中介机构非法扣留或擅自挪用交易资金,不仅导致经济纠纷,还给交易方造成了大量的时间损耗和经济损失。
长沙市即将实施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即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为保障资金安全,由买方先将交易资金存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交易资金监测专户”,在完成约定的房屋交易备案登记手续后,由交易中心按协议约定进行资金解控。
据介绍,长沙市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范围包含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房价款,包含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发放的按揭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通过中介机构促成交易的,该存量房的交易佣金也将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长沙市此次明确,交易双方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应当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协议。(赵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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