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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5-06-20 10:12
6月19日,湖南省郴州市发布《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购房支持、企业扶持、去库存、市场活力激发及存量优化五大维度,推出18条针对性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与转型升级。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措施包括,加大“白名单”融资力度。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推动“白名单”扩围增效,将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切实做到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应贷尽贷。
加快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好专项债券、再贷款、公积金增值收益等资金,推动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存量商品房,主要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单套住房面积不得超过 143 平方米),也可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长租房、大学生创业场地、大学生公寓及教师公寓等。根据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分类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加快“好房子”建设。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核心指标,全方位优化容积率设置,引导激励“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立体生态住宅建筑、绿色智能建筑等高品质住宅项目,提升人居环境品质。鼓励第四代住宅建设,容积率计算规则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定。支持已出让尚未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依法依规调整规划,建设“好房子”。
盘活闲置存量用地。依法依规处置各类闲置存量房地产用地,使用专项债资金收购房企闲置存量土地。对已收回收购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在符合详细规划的前提下优化规划条件、改善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高品质楼盘。探索实施用地商住比调整,解决库存商业公寓去化困难问题,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助推企业纾困和项目建设,推动土地市场良性发展。
推动开展现房销售。积极推进现房销售,开展现房销售试点,探索现房销售支持政策,可在土地出让环节提出现房销售条件,逐步减少期房销售。严格期房预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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