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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报·财经
中国房地产网
2025-08-12 07:29
8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继续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明确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条件合适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意向企业可报名,优先考虑债务即将到期而无力偿还的房地产企业库存商品房。
征集范围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且已明确具体竣工日期的在建未售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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