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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报·财经
中国房地产网
2025-12-10 14:13
12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云政规〔2025〕1号),旨在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该办法自2026年1月20日起正式施行,2012年印发的《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等群体供应,采取政府投资、政企共建、商品住房配建、社会资本投资等多种模式建设,同时通过购买、改建、长期租赁等多渠道筹集房源。新建房源以6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为主,可结合多孩家庭需求适当放宽面积,产权遵循“谁投资、谁所有”原则。
申请方面,申请人需满足本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达标、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等条件,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符合条件可申请,一个家庭或个人仅能申请一套,可向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主管部门申请但不得重复申请。申请需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住房及收入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进入轮候库,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配租环节实行公开摇号或抽签方式,特殊专业人才、残疾人和老年人家庭、劳模英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及见义勇为人员可优先配租,优抚对象租住可享租金补助或减免。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租金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70%,可从住房公积金中支付,承租人收入达标可申请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
办法明确,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闲置公共租赁住房或用于经营活动,拖欠租金等费用累计6个月以上、以虚假材料骗取住房等9类行为将被依法处理,拒不腾退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云南将建立健全全流程管理制度,优化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设立公开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落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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