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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下场收购商品房!海口重大发布

中国房地产网

2026-01-25 17:08


中房报记者 陈标志 海口报道

1月22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一则重要公告,宣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这预示着海口市委托相关国有企业,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收购商品住房。此举将对消化商品住房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起到促进作用。

根据公告,海口市此次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的目标范围是,海口市中心城区及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内的新建商品房,而且必须是2020年之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对于房子面积,要求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优先考虑整栋或整单元收购。

对于中心城区范围,依据《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重点产业园区则包括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

此次定向征集,体现出海口市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中,注重与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紧密结合的思路,优先支持产业集聚区域住房配套,为人才安居乐业提供保障。

注重“小而全、集中化”是此次海口征集房源的条件,具体要求包括——

区位配套:要求周边交通便利,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设施齐全,符合质量、安全及消防标准。

面积控制: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度放宽。

建设时间:房源开工时间原则上在2020年(含)以后,确保住房较新、符合现代居住标准。

集中收购:鼓励整栋或整单元收购,优先选取能促进产业发展、服务自贸港四大主导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房源项目。

权属清晰:项目必须依法取得土地、手续齐全,无权属纠纷、查封或异议登记等问题。

根据公告,此次房源的收购实施主体为国企主导,市场化定价,具体收购事宜由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协商确定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同时要求“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经营收入能够覆盖融资运营成本”,实现项目的可持续运营。

记者注意到,时间较为紧凑,房源征集时间至2026年1月28日截止。有意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按公告要求准备包括企业证照、项目“五证”、房源明细、图纸及承诺书等材料,在报名时限内将纸质与电子版材料送达海口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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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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