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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非居住建筑可改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宿舍

中国房地产网

2026-04-07 14:31

为盘活低效存量空间资源,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近日联合印发《深圳市既有非居住建筑物功能转换实施办法》,优化土地配置,补齐民生短板,支持实体经济与科研发展,进一步完善深圳存量资源转换利用体系。


办法明确,已竣工验收、产权清晰的商业、办公、厂房、研发用房等非居住建筑物,可申请临时功能转换,转换方向优先聚焦民生与产业,包括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中高等院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以及符合政策的科研设施、生产性服务业等,部分类别建筑可实现内部功能双向调剂。


申请转换需满足产权清晰、结构安全、无违法建设、未纳入拆迁计划等核心条件,且需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政策设置5年过渡期,正面清单内的民生、科研类项目5年内免补缴地价,期满后可申请续期一次或办理永久用途变更手续,未获批则需恢复原功能。


项目办理实行“申请受理—联合审查—实施验收—使用退出”四步流程,由区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审定,确保合规有序推进。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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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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