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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支持存量商品住房品质优化

中国房地产网

2026-05-11 14:11

5月1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相关措施的意见》,新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定执行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若国家、省政策调整,将按上级要求执行。


本次新政围绕存量住房优化、购房支持、成本减负、保障房供给、土地规划等方面推出八项务实举措,精准落实“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要求。在存量住房品质提升方面,支持开发企业对未售商品房进行“准改善型”改造,推动住房从“有得住”向“住得好”升级。


信贷与购房成本方面,多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贷款套数认定可核减一套;个人住房满2年销售免征增值税,不足2年按3%全额征收增值税,商业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同时,全市拆迁、搬迁、改造项目优先推行房票换购,人才购房券实现全市通兑,满足居民与人才多样化置业需求。


保障房供给持续发力,支持地方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及司法处置房源用作保障房,商业银行可发放专项贷款,央行将提供再贷款支持。土地与规划环节优化调整,合理安排经营性用地供应,优先推出优质地块;鼓励闲置存量用地盘活与混合开发,简化审批流程,增强详细规划实施弹性,助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编辑:温红妹
标签:存量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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