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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报·财经
中国房地产网
2026-06-07 18:14
6月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6〕6号),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2021年旧版相关文件。按照规定,已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新规聚焦民生保障、征收效率、风貌保护等维度作出多项优化。政策明确住宅最低补偿面积为40平方米,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不足标准的,统一按40平方米核算补偿,筑牢低收入、小户型家庭居住底线。依法完成登记的车位、车库正式纳入补偿范围,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进一步细化配套设施补偿标准。
针对非住宅用房,新规提升补偿灵活性,商铺、厂房等物业因客观条件无法进行产权调换的,可直接实行货币补偿。结合城市更新工作,文件实现与城中村改造相关条例有效衔接,明确城中村改造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统一遵照本办法执行。
在流程管理上,新政增设房票安置模式,丰富安置渠道;划定补偿总额上限,规范补偿标准。同时强化不动产登记管理,被征收人完成补偿后拒不配合产权注销的,相关部门可依法单方办理注销手续,保障征收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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