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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4-12-17 16:56
12月17日,越秀地产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协议,该银行向公司提供12亿港元(或等值之人民币)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18个月。
根据融资协议,如果越秀地产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在公司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的权益少于30%,或不再是公司单一最大实益股东,或对公司失去有效管理控制权,将构成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宣布所有债务立即到期”。截至公告发布时,越秀企业持有越秀地产约44%的已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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