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财经
A+
上海: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

中国房地产网

2024-12-27 17:07

12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经评估,2011年1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需继续实施,继续按照执行。


暂行办法显示,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编辑:温红妹
标签:上海
0
0
评论(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中国房地产报

房地产行业门户

打开APP
Close moda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