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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5-07-10 10:43
7月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发布一则《置土地认定书(穗规划资源闲认〔2025〕9号)》,认定书披露,该局于前期向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核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调查宗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1857号),登记权属人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登记面积437441平方米,载证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约定,认定本宗地自2021年6月9日起为闲置用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
该局称,将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依法对本宗地作出处理。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中显示,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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