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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总集团有限公司未组织主体验收被处罚

中国房地产网

2023-08-17 10:19

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处罚信息显示,天津住总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海河教育园区02单元02-03地块二期工程中,未组织主体验收,进行下一步施工,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天津市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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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天津住总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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