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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5-04-07 09:30
近日,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宁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4月15日起执行。文件明确,取消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限制。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的情况下,还可办理购建房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提取公积金、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以及公贷逐月冲和还商贷提取公积金业务。同时,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地工作地要求;提高低保家庭提取额度,职工本人或配偶为低保人群的,职工账户余额可全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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