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房报记者 温红妹 北京报道
城市好不好住、生活品质高不高,今后有了全国统一、可量化的评价标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城市服务和生活品质的指标》(GB/T 36749—2026)。该标准为衡量城市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建立了可量化、可比较、可追溯的“度量衡”。
该标准共设置122项指标,划分为核心指标、辅助指标和概要指标三类,覆盖经济、教育、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健康、住房、交通、安全等19个领域。
标准内容突出三个方面:
一是聚焦民生关切搭建指标框架。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医疗、教育、居住、出行、环境、城市安全等现实需求,设置了人均预期寿命、小学生师比、房价收入比、平均通勤时长、PM2.5年平均浓度、突发事件报警响应时间等重点指标,直观反映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居品质实际水平。
二是统一指标统计计算规则。对全部指标的统计口径、计算方法作出统一规范,降低不同城市评价偏差,确保城市之间评价结果横向可比、同一城市不同时期数据纵向可追溯。
三是实现体系对接兼容。建立指标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映射关系,兼顾国内城市治理实际和国际评价体系兼容性,拓展标准应用场景。
其中,住房领域的指标尤为引人关注。国家标准《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城市服务和生活品质的指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介绍,修订后的标准将原“庇护”一章更名为“住房”,新增加“居住在可负担住房的人口占比”“家庭总户数”“每套住房居住人数”“住宅空置率”“人均居住面积”“第二居所持有率”“租赁住宅单元占住宅总单元百分比”等指标,贴合我国住房保障和城市居住品质提升需求。
城市规划领域在原有“每十万人绿地面积”“棚户区面积占城区面积百分比”“职住平衡比”等指标基础上,新增了“基本服务覆盖率”“人口密度”“建成区密度”。
职住平衡比是衡量城市人口增长与经济、环境间协调性的一项指标。人口增长应该集中在能容纳的住房、商业、工业和娱乐的区域,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上下班时间和因人口增长导致的服务费用。该指标按可用于居住的房屋套数除以在职人员总数计算,指向居住供给靠近就业岗位、减少通勤时间。
新标准将房价收入比、住宅空置率、平均通勤时长等直接关系居民获得感的项目纳入统一监测,有助于引导城市发展从“重建设”转向“重运营、重体验”,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回应居民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的现实需要。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宣贯培训,推动标准落地见效,助力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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