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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实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新规

中国房地产网

2025-04-21 11:15

《合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印发。暂行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主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不影响其达到规定年龄后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25周岁。一户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户籍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时,应当同时满足主申请人具有合肥市市区户籍且落户满两年,申请家庭在合肥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在合肥市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通过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系统进行限制,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编辑:温红妹
标签: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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